政府信息公开

宝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得宝兴县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组织,请仔细阅读本指南。本指南免费向有关单位和场所提供。公民、法人和组织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政府网站(网址:www.baoxing.gov.cn)、县档案馆、县图书馆等场所查阅。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政府信息指政府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宝兴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一)宝兴县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二)宝兴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

1.主动公开: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将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调整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公开的信息。

2.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程序向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三)宝兴县政府信息公开时限。

1.主动公开时限: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时限: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应予以答复申请人。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宝兴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排体系。

宝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要分为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导航区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等分类提供查询信息的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引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按“最新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工作动态”“政府常务会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等分类显示公开信息内容。公开的每条信息显示标题、索引号、关键词、发布机构、发布日期、文号、主题分类等信息内容。

标题是政府信息标题;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关键词是信息中的重要词语;发布机构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发布日期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文号是发文字号;主题分类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为非涉密信息,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调整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反映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职能等情况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具体参照《宝兴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渠道。

1.宝兴县人民政府网站

宝兴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baoxing.gov.cn)是我县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该网站开设有“信息公开”栏目。公众通过互联网登录网址后,点击导航栏“信息公开”,可进入宝兴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看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信息公开系统使用方法如下:

(1)点击网站首页上方“信息公开”栏目,系统会自动进入栏目,并自动显示对应的信息列表,点击信息标题就可查看详细内容。

(2)“信息公开”栏目信息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信息公开”“重点信息公开”和“最新信息公开”“公示公告”“工作动态”“政府常务会议”“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人事信息”等名称进行分类,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门别类进行集中展示,公众可以在对应的分类中查询相应的政府信息。

(3)标题关键字和索引号查询:输入标题关键字或索引号并搜索,与关键字或索引号匹配的信息会以列表形式进行显示,点击信息标题即可查看详细内容。

2.其他渠道

公众可到宝兴县档案馆、图书馆、政务中心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进行查阅;可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户外LED等渠道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情况;可在县级部门设立的公告栏目了解部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县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县人民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县人民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直接向县级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如: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

(一)受理申请机构。

1.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地址和联系方式见后)。

2.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点地址为宝兴县灵关镇新灵街118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联系电话:0835-6823344,传真号码:0835-6821965,邮政编码:625701。

(二)《申请表》的获取。

申请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的要求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

http://www.baoxing.gov.cn/gongkai/show/70f75da5b7d7447ab1e5181656dab5e4.html

(三)《申请表》填写要求。

1.申请表要逐项填写,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提供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等);

4.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5.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四)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到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场提交书面申请;提交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到现场口述,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签字认可后当面提交申请。

3.电子邮件。申请人可通过向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发送电子邮件进行申请。电子邮箱发出后,申请人应主动与宝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0835-6823344联系确认,未经确认,视为主动放弃申请。

4.在线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宝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在线申请信息公开(http://www.baoxing.gov.cn/v2/GovApply.aspx)向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

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五)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予以登记。根据申请人所留联系电话进行确认和受理,在确认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下图。

(六)受理点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受理地点办理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宝兴县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宝兴县灵关镇新灵街118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33440835-6821965
灵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宝兴县灵关镇灵关北路445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48928
穆坪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宝兴县穆坪镇夹金山路1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003
陇东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宝兴县陇东镇陇东街86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51219
蜂桶寨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宝兴县蜂桶寨乡盐井坪村老街22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61214
五龙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宝兴县五龙乡东风村二组环街7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71212
硗碛藏族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宝兴县硗碛藏族乡咎落村碛丰二组144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80000
大溪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宝兴县大溪乡罗家坝村二组8:30-12:00 14:30-18:000835-6848980
县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室宝兴县灵关镇文化街2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258
县经济信息商务和科技局综合室宝兴县灵关镇汉白玉博物馆B栋8:30-12:00 14:30-18:000835-5906566
县公安局办公室宝兴县灵关镇恩灵路4、6、8号8:30-12:00 14:30-18:000835-23095060835-2309508
县民政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兴盛街6号5-2室8:30-12:00 14:30-18:000835-68220080835-6822008
县司法局办公室宝兴县灵关镇泸州路2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013
县财政局综合室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南路121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782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夹金山路1号三楼8:30-12:00 14:30-18:000835-6822207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室宝兴县灵关镇秀灵大道256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8870835-6826902
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宝兴县穆坪镇兴盛街4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1251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室宝兴县灵关镇宝灵路1号(汉白玉博物馆3楼)8:30-12:00 14:30-18:000835-6868558
县交通运输局综合室宝兴县灵关镇恩灵街2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220
县水利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夹金山路1号四楼8:30-12:00 14:30-18:000835-6822031
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沿江路315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862
县林业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冷木沟街17号8:30-12:00 14:30-18:000835-6222187
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穆坪南街89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921
县应急管理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两河口街233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1113
县审计局综合室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011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益民街7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012
县统计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两河口益民街档案馆二楼8:30-12:00 14:30-18:000835-68224340835-6822434
县医疗保障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两河口穆坪镇政府2楼8:30-12:00 14:30-18:000835-5906907
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第二办公区6楼8:30-12:00 14:30-18:000835-5906006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沿江路315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755
县机关公务服务中心办公室宝兴县灵关镇新灵街118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600
县税务局办公室宝兴县穆坪镇海南街1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965
县供销社办公室宝兴县穆坪镇穆坪南街110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886
县档案馆办公室宝兴县穆坪镇益民街1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22774
宝兴汉白玉特色园区管委会综合室宝兴县灵关镇灵关南路121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48166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综合室宝兴县穆坪镇兴盛街6号8:30-12:00 14:30-18:000835-6848166

(七)收费标准。

本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及有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监督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835-6823344

联系地址:宝兴县灵关镇新灵街118号

邮   编:625701

宝兴县司法局

联系电话:0835-6822013

通讯地址:宝兴县灵关镇泸州路2号

邮   编:625701

宝兴县人民法院

联系电话:0835-6822121

联系地址:宝兴县穆坪镇两河口路

邮   编:6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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