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效治理散埋乱葬、违规建墓等突出问题,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节地生态安葬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多次调研、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宝兴县殡葬事业绿色规范化发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提高殡葬管理水平,提升公众参与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20日。
来信、来访地址:宝兴县穆坪镇兴盛街1号,宝兴县民政局7-12办公室,邮政编码:625700。
联系电话:0835—6822008。
电子邮箱:455257517@qq.com。
宝兴县民政局
2026年5月21日
宝兴县殡葬事业绿色规范化发展改革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效治理散埋乱葬、违规建墓等突出问题,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四川省节地生态安葬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立足我县禁葬区划定、“三区三线”空间叠加分析的工作基础上,全面规范殡葬秩序,推动殡葬管理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实现景城相融、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目标,结合宝兴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短期目标(1年内):完成禁葬区、农村地区生态安葬点划定;建立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散埋乱葬问题整治,禁葬区新增散埋乱葬现象动态清零;殡葬市场秩序初步规范,封建迷信丧葬用品销售得到遏制。
中期目标(2-3年):到2028年底,实现“四覆盖、两清零、一健全”:禁葬区和农村地区生态安葬点划定、公布、管控全覆盖,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全覆盖,部门联合执法与常态监管全覆盖,殡葬政策宣传与群众引导全覆盖;禁葬区违规殡葬行为清零、存量坟墓分类整改基本清零;权责清晰、协同高效、运行规范的殡葬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健全。
长期目标(3年以上):构建“布局合理、生态环保、服务规范、监管有力”的绿色殡葬体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彻底解决,殡葬改革与生态保护、乡村文明建设深度融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域土葬区殡葬改革模式。
二、工作任务
(一)科学规范禁葬范围,破解现存突出问题
1.统筹水源保护区、交通干线、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等刚性约束,结合宝兴实际和河流、山脉等走向,严格按照城镇开发边界退距原则上不少于50米、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退距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等要求,由对应职能部门指导乡(镇)科学划定禁葬区、农村地区生态安葬点,以乡(镇)为单位拟定《宝兴县乡(镇)禁葬区、生态安葬点区域划定方案》,区域划定方案应当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形成定稿,按程序报县民政局备案,通过政府官网、乡(镇)公示栏、村(社区)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划定成果。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宝兴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6年12月底前
2.严格按照禁葬区管控要求,梳理现有存量坟墓,稳妥推进禁葬区内存量坟墓整治,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销号管理;严管新增违规行为,禁葬区内一律禁止新建、扩建、翻新坟墓及各类违规殡葬设施,以村(社区)为单位建立殡葬信息员制度,精准摸排本地死亡人员信息,提前告知禁葬区范围及合规安葬渠道,从源头杜绝禁葬区散埋乱葬现象。
牵头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宝兴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2028年6月底前
(二)持续推进设施建设,优化殡葬服务供给
3.统筹城乡殡葬服务需求,科学规划建设覆盖全域、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公益性安葬设施;县民政局会同自规、林业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各乡(镇)、村(社区)农村地区生态安葬点划定工作的指导,明确生态安葬点建设标准,推广树葬、草坪葬、花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提升生态安葬规范化水平;乡(镇)负责辖区内公益性安葬设施、农村地区生态安葬点等运营管理,做好群众政策解释、思想疏导工作,化解矛盾纠纷;推广联村共建提质模式,鼓励推行跨村联建、资源共享、统筹管理模式建设公益性殡葬设施,全面提升殡葬服务承载能力和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宝兴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引领绿色文明新风
4.健全惠民殡葬政策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惠民殡葬政策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遗体火化逝者家庭进行定额补贴,
同时选择节地安葬方式的逝者家庭给予额外奖补;实行遗体深埋土葬,做到不留坟头、不立墓碑、以树代碑等安葬方式的逝者家庭给予额外奖补,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动殡葬理念向文明低碳转变。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5.深入宣传倡导殡葬改革、节地生态安葬、文明节俭办丧等文明新风;每年常态化开展不少于1次殡葬政策法规集中宣传,面对面宣讲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引导群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安葬方式;健全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运行机制,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营造文明殡葬社会氛围。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社工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处置
6.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配齐配强殡葬管理与执法力量,加强政策法规与业务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综合治理能力;同步建立“全链条”监管机制,构建村(社区)源头管控、乡(镇)动态巡查+快速处置、部门联合执法的闭环管理体系,实现殡葬管理事前防范、事中管控、事后处置的无缝衔接,织密殡葬监管防护网;强化日常监管与联合执法,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明确执法主体职责分工,自规、林业、交通、水利、文旅、民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类违规殡葬行为,推动殡葬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守护生态环境和刚性约束区域安全。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宝兴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强化县域殡葬管理,坚持统筹兼顾、标本兼治,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服务提质为核心,整合县域殡葬资源,完善服务体系,细化管理举措。深化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厚植文明殡葬理念,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乡村联动、群众参与的县域殡葬管理新格局,让殡葬服务更具温度、管理更具效能,助力生态宝兴、文明宝兴建设走深走实。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宝兴生态环境局、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等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6年6月前)
1.成立专班。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双组长,民政、自然资源、林业、文旅、交通、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7个乡(镇)具体落实的“2+N+7”工作专班。
2.印发方案。印发本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各乡(镇)围绕前期摸排建档、划定禁葬区等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明确任务、时限、责任人。
3.加强宣传。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政策宣讲与解读工作,扎实做好群众思想疏导与宣传引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积极营造全民理解、主动支持、广泛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集中实施阶段(2026年7月—2028年6月)
1.配套设施。加快建设殡葬基础设施,启动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1—2处,科学规划设置农村地区生态安葬点(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设置1处),不断优化殡葬服务供给,切实满足群众基本安葬需求。
2.严禁增量。强化源头管控,落实常态化监管,持续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从严查处各类违规殡葬行为,坚决杜绝新增散埋乱葬行为,实现违规增量行为“零新增”。
3.消除存量。聚焦禁葬区全域范围开展集中整治,实行分类施策、靶向治理、分步整改,有序推进现有坟墓绿化改造、生态修复等工作,稳步化解历史存量问题,持续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8年7月以后)
1.总结复盘。系统梳理殡葬改革成效经验,全面排查工作中的问题短板,科学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巩固改革成果。
2.完善配套。强化规划引领,结合“十五五”规划,持续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原则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处农村公益性墓地,确保全县农村公益性墓地全覆盖。
3.健全机制。持续完善殡葬管理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宣传引导和服务保障,坚决防止散埋乱葬等问题反弹回潮,全面推动全县殡葬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运行,推动绿色殡葬长效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殡葬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将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的重要内容,强化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和统筹推进,从严从实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和常态化管理。
(二)坚持依法依规,注重人文关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禁葬区管控、坟墓整治和执法查处,做到程序正当、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坚持依法行政与人文关怀相统一,深入细致做好政策解读和群众思想疏导,坚决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和粗暴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打破部门壁垒,加强跨部门、跨层级沟通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县民政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调度推进、及时报告情况,各成员单位主动履职、密切配合,形成统一指挥、协同高效、齐抓共管的强大工作格局。
截至2026年6月20日,关于《宝兴县殡葬事业绿色规范化发展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无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