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促进我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我县出租汽车客运价格,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42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6号)等有关规定,我局调查了解宝兴县蜀行天下运输有限公司运营状况,对宝兴县蜀行天下运输有限公司出租车运营成本进行了测算,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参照雅安县、区实行客运价格标准,研究拟定了《宝兴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
为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和透明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居民、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听取社会各界对本方案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与建议。请于2026年4月21日18:00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电子邮箱:252738227@qq.com
联系电话:0835—6822220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宝兴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宝兴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文件要求,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的意见》(川府发〔2015〕42号)《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6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运价机制
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在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的情况下,制定巡游出租车基准运价(包括基准起步价、基准车公里运价)和允许浮动幅度。
(一)基准运价
基准起步价:凌晨5时至深夜22时,起步价4.00元(含1.5公里);深夜22时至凌晨5时,起程价5.00元(含1.5公里)。
基准车公里运价:凌晨5时至深夜22时,里程运价1.70元/公里;深夜22时至凌晨5时,里程运价2.00元/公里。
(二)浮动幅度
基准运价上下浮动幅度最高20%(起步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且每次浮动不超过1元。
二、计价范围
巡游出租汽车在宝兴县县城规划区(含穆坪城区)内从事运营服务时,必须严格执行打表计费;超出上述范围的包车服务,可按双方约定执行。
三、政策依据
(一)《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明确,将交通运输行业中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运价纳入定价目录;且纳入定价目录的项目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由本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承担具体定价工作。
(二)《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第二十四条规定,制定价格的决定实施后,如果制定价格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定价机关应当适时调整价格。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第六条规定,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
(四)《关于调整部分交通运输价格定价管理权限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66号)规定,城市客运出租车运价定价管理权,调整由省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机构指导,由市级或县级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机构具体行使。
(五)《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出租汽车运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川交规〔2025〕8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由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基准运价(上下限价格)及其浮动幅度,书面征求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同级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同时抄送同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租汽车经营者在幅度内确定具体的运价标准,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并向社会公告7日后实施。运价标准确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避免频繁调整影响市场秩序和行业稳定。
(六)《关于宝兴县城巡游出租车(单车)运价成本调查报告》经调查审核后计算确认,宝兴县出租汽车2024年单车运营成本为2.72元/公里,扣减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补贴后的单车运营成本为2.65元/公里。
四、相关要求
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交通运输局做好运价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县交通运输局强化对巡游车企业的行业监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在幅度内确定具体的运价标准,并向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并向社会公告7日后实施;并同步完成计价系统改造、票价标识更新及明码标价工作,组织驾驶员开展运价标准宣贯和操作培训,确保驾驶员熟练掌握运价规则,本方案施行首年执行基准运价;基准运价实施期满一年后,可结合实际运营情况,按程序在浮动范围内启动运价调整工作。
截至2026年4月21日,无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