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对代清国等10人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若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8日)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受理电话:0835-6821140
通讯地址: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55号(政务中心7楼)
邮 编:625700
附表:公示情况表(2026年07批次)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