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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行政检查计划

发布单位: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5-06-17 17:18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为进一步深化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结合宝兴县市场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2025年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

宝兴县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

二、检查时间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三、检查事项

1、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行为;

2、企业信息公示;

3、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4、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5、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6、假冒伪劣商品;

7、各类市场交易行为;

8、不正当竞争行为;

9、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10、广告违法行为;

11、合同违法行为;

12、对认证行为进行监管;

13、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

14、特殊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1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16、化妆品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

17、医疗机构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日常监督检查;

18、“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9、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20、价格活动监督检查;

21、计量工作监督检查;

22、其他相关事项。

四、检查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五、检查方式及频次(不含投诉举报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原则上每个市场主体每年不超过1次,重点监管对象按相关检查频次要求检查,受过行政处罚对象适当加大检查频次以便督促整改)

2、抽查检查(按2025年度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表执行)

六、检查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实施。

3、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检查时应规范用语,文明执法,依法行政。要积极热情为市场主体提供支持和服务,切实为市场主体解决困难和实际问题。

4、行政执法检查时,应当两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有效执法证件。

5、行政执法检查时,涉及需要保密的事项,应当予以保密。

6、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

附件: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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