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
法 定 公 开 事 项 |
政策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 灵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党政办公室 | 0835—6848928 | |||
其他文件 | 灵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党政办公室 | 0835—6848928 | |||||||
机关简介 | 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
| 灵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党政办公室 | 0835—6848928 | ||||
财务信息 | 预算决算 | 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 法律 行政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 灵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预算、决算及报表在批复后二十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 党政办公室 | 0835—6848928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九条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 灵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 | 党政办公室 | 0835—68489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