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行为,宝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宝兴县教育局在严格成本调查基础上,报县政府审议同意,制定了宝兴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费收费标准。
标准核定为:在周一至周五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每生每月不高于180元。因不可抗力和学校原因未开展课后服务或学生中途退出课后服务的,按实际服务时间收取。课后服务时间不足1月的,按每生每天8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