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
法 定 公 开 事 项 | 行政 执法 | 行政许可 | 行政处罚法》 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五款、第六款 3.《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9〕35号) 4,《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 424号) | 宝兴县大溪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0835-6848980 |
行政处罚 | 宝兴县大溪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0835-6848980 | |||||
行政强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六)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 宝兴县大溪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 0835-6848980 | ||||
财务信息 | 预算决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七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第十四条: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 | 宝兴县大溪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党政办 | 0835-6848980 |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行政法规 行政规范性文件 | 宝兴县大溪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每年1月31日前 | 党政办 | 0835-684898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