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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宝兴县2026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单位: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5-19 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 ]

为进一步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根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指导意见》(国知发保字〔2021〕11号)有关要求,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市监信规〔2024〕5号)和《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制定宝兴县2026年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行为监督抽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方案制定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0日。

二、检查任务

(一)检查对象是否按照相关标准、管理规范和使用管理规则组织生产地理标志产品;

(二)检查对象是否按照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要求,规范标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三)检查对象是否按照要求向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了年度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相关情况。

三、实施步骤

(一)及时获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匹配检查人员。本次抽查涉及的检查对象,通过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自动派发各股室。各执法人员在收到本方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通过工作账号登录平台,获取检查对象名单,并在获取检查对象名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在人员匹配结束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检查人员,因岗位调整、工作冲突、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情况无法继续履行检查任务的,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委托其他检查人员进行检查。

(二)规范开展现场检查,审慎录入检查结果。执法人员要提前告知被检查对象做好相关材料准备工作。要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根据检查情况,按照省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要求,审慎认定检查结果。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在11月20日前完成检查结果录入工作。

(三)做好检查结果后续处理。检查中,对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提醒其依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提醒其依法进行信用修复。发现应移交、移送的违法行为,依法移交、移送相关单位处置。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提升行动的安排部署,坚持把开展此次行动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促进工作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抓好专项行动的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二)明确职责任务,强化整体联动。全县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提升行动由知识产权保护股牵头,具体负责行动安排部署,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全县地理标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推进全县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促进工作。各相关股室要认真开展此次行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具体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风尚。要深入发动,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保护运用提升行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具体路径。充分利用新闻报道、典型宣传等形式,发挥各新媒体平台作用,及时宣传报道提升行动的专项部署、进展成效、先进典型、样板经验,加强正面引导,提高普及度、知晓度,推动打造一批有实效、有影响的地理标志品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宝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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