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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难”建议的复函

发布单位:宝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24-07-12 16:0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杨树丽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建议》已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主动将建议办理列入部门中心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现将相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泸州佳苑

        “4·20”芦山强烈地震后宝兴县两河口城镇居民安居房工程,是2014年泸州援建宝兴县的4个硬件项目之一,主要安置的是老城区地震受灾户和地灾避让户及部分拆迁户,总建筑面积71269.44㎡,住宅568套,配套商业75间,附属设施16处,是城区范围内规模最大的城房聚居点,2024年已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权利人宝兴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今年我局多次召集县国资公司、县拆迁办、穆坪镇人民政府会商关于泸州佳苑安置户的办证事宜,由于实施拆迁安置工作时,分别是县拆迁办、穆坪镇人民政府、县建设局(以下简称:安置主体)拆迁安置,已建议各安置主体进一步摸清情况,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的原则,参照历来县拆迁安置办证模式进行办理,谁拆迁安置谁负责拆迁安置户的办证,由安置主体以户为单位统一收集完整资料后,再通知安置户本人领取资料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并督促安置户缴纳住房维修基金,安置户配合提供相关办证资料,我局及时配合安置主体按程序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二、灵关灾后重建安置小区

        2013年芦山“4·20”强烈地震,宝兴县农房受损严重,灾后重建时为了尽快恢复老百姓的生产生活,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采取的是先建后补手续的方式,灵关镇集中修建安置小区,共计1620套。

2023年以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与灵关镇对接,要求其尽快履行用地手续,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为下一步转移给老百姓打下基础。截至目前,灵关镇已聘请第三方测绘单位对安置小区实际用地范围进行测量,因钟灵社区许多地块灾后重建前是工业用地,并且其中夹杂有宅基地,安置小区用地范围未被已报建的国有土地全覆盖,还需要进行报建,履行划拨程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与灵关镇的沟通,督促其尽快申报用地划拨手续,办理不动产登记。

感谢您对宝兴县社会事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文附寄《宝兴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征询意见表》1份,请提宝贵意见。

宝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6月27日

(具体责任人:罗  聪,联系电话:1818844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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