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殡葬改革,规范全镇殡葬管理,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我镇起草了《宝兴县灵关镇人民政府关于禁葬区划定的公告(草案)》。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7月20日—2026年8月18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1.现场提交:前往灵关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提交书面意见,材料注明“禁葬区划定公告(草案)意见”;
2.电话反馈:0835-6848928(灵关镇党政办)。
三、相关说明
1.提交意见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对接沟通。
2.本次文稿仅为草案,现阶段不具备行政约束力,待收集意见修改完善并正式发文后,再确定施行日期。
附件:
1.《宝兴县灵关镇人民政府关于禁葬区划定的公告(草案)》
2.灵关镇禁葬区划定范围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