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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地区名单(截至2022年12月5日14时)》的通知

发布单位:宝兴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2-12-05 18:52 浏览次数: 字体: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等级调整情况,现将《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地区名单(截至2022年12月5日14时)》印发你们。请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的通知》(川疫指发〔2021〕86号)等文件和县应急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


附件: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地区名单(截至2022年12月5日14时)



宝兴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医疗防疫组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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