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宗方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蜂桶寨乡大池沟村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恢复硬化蜂桶寨乡大池沟村3、6组通组公路的事项,按照《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规定,组道的管辖归乡级人民政府,因此,你提出的硬化大池沟村3、6组通组公路可向蜂桶寨乡人民政府申报,县交通局将协助蜂桶寨乡人民政府提供技术指导,并按照规定程序对道路进行验收,确保道路质量,保障当地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宝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