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硗碛藏族乡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切实压实各级环境监管责任,推进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高效有序运行,全面提升环境质量,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宝兴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员工作职责(试行)》为指导,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的盲区死角为重点,县、乡、村三级建立健全网格化长效环境监管的组织体系、监管体系、企业自律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制。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乡村组为责任主体,明确各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在全乡建立并实施“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有效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对各自环境监管区域和监管内容的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管理,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切实达到确保区域环境安全的目的。
三、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我乡网格化环境监管按组织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由乡政府统一组织,成立由乡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硗碛藏族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乡级、联村领导、包村负责人、村级、组长五级环境监管网格。主要负责制定全乡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见,依托实施县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并督导各村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督促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相关部门落实网格内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网格划分及职责
硗碛藏族乡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根据环境保护工作需要,建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网格长,联村领导担任二级网格长,各村包村负责人为三级网格长,各村推荐一名常职干部为四级网格员,各组组长担任五级网格员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主要负责发现、制止、上报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设置硗碛藏族乡网格化监管体系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志波同志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卢美豪同志担任,负责网格化监管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二)网格运行及流程
1.巡查报告:网格责任人员和环保监督员要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饮用水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突出对重点问题“七看”,即查看扬尘、烟气、餐饮油烟、散煤禁烧、秸秆禁烧、污水倾倒、垃圾倾倒等七类问题。二级分网格长每月至少对负责的行政村组织开展两次全覆盖巡查排查;村级(三级、四级、五级)网格员每周至少对辖区内进行巡查排查一次。巡查排查情况,要按照求填报巡查台账,于每月底上报至硗碛藏族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及时对网格员巡查上报、群众投诉举报以及其他途径发现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度分析,本级网格能查处整改的,迅速交办查处,本级网格不能查处整改的,及时报上级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反馈整改:当日反馈查处整改情况,对于未完成查处整改的,要持续盯办,每日报告查处整改进展,直至查处整改完成。
4.抽查复核:组织对查处整改完成且已反馈最终结果的生态环境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确保问题及时整改。
(三)网格制度及考核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全乡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重点是安排部署网格化环境监督管理工作,指挥调度各村与乡级相关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查处涉及多部门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环境问题多发易发、环境监管任务突出的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加强分析评估,加密协调调度。
2.建立台账清单制度。各级网格要建立巡查清单、问题清单、交办清单、查处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等,实行“台账式”“销号式”管理。
3.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乡、村两级通过政务公开栏及其他官方媒体,公开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情况、网格责任人员及工作职责、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方式等,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4.建立公开约谈机制。村级环境监管网格季度考核不合格的由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分管负责同志;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由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村级主要负责同志;出现较大及以上生态环境事件或造成重大舆情,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由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约谈村级党支部、村委会主要负责同志。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村级网格,由乡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移交乡纪委,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将相关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乡纪委监委,由乡纪委监委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