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是政务公开一项重要工作,宝兴县政府采购中心高度重视,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政府采购“依法、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宝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宝府办函〔2021〕6号)要求,编制了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共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宝兴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5-6826900)。
2020年,采购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54条(其中: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信息17条,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雅安市)网上发布82条,宝兴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31条,雅安市中介超市发布224条)。公开的主要内容:1、采购信息公开:如采购公告、采购结果公告、更正公告;2、通知公告类信息:如工作动态、工作信息。全年实施政府采购48次,成功采购45次,预算金额6,037,486.00元,实际采购金额5,833,467.00元,节约资金204,019.00元,节约率3.38%。全年未接到任何建议和质疑;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5 | 5833467.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过去的一年,我中心按要求较好地落实了信息公开工作,但与《条例》和县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入手,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扎实做好主动公开、业务咨询回复、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便民作用,最大程度地方便供应商、采购人查询和了解政府采购方面的有关信息,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政府采购信息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员情况:采购中心实有人员4名,其中主任1名(公务员),工作人员3名(政府办借用1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兼)职人员共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