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树明有坐落于宝兴县穆坪中街1号2单元13楼77号,总建筑面积:108.11㎡房屋。2016年2月20日杨树明死亡,上述房屋为被继承人杨树明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由钟志秀、杨英、巴桑继承。现杨英、巴桑自愿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权,由钟志秀继承。
根据申请人钟志秀、杨英、巴桑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申请人钟志秀申请办理坐落于宝兴县穆坪中街1号2单元13楼77号,总建筑面积:108.11㎡房屋的登记,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2021年 1月18日至2021年2月5日),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向宝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书面提出异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中心将直接办理该房屋的转移登记。
宝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