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涛代表:
你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民村村口高岩飞石安全隐患治理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经我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查看,发生山体垮塌位置位于G351线新民村村口位置,该处2017年经县国土局委托穆坪镇进行治理后,安全系数得到提高。进入汛期后,我局安排下属单位公路养护段和路政大队完善标识标牌,与穆坪镇衔接,安排养护观察员对该处进行动态监测,同时由穆坪镇督促所属村对该段进行监测管理,确保过往行人和车辆安全通行。为进一步改善G351线通行条件,市、县两级政府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已把G351线纳入了提升改造规划,待争取到项目资金后,将尽快对G351线沿线高岩飞石等安全隐患进行治理,确保当地群众出行安全。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文附寄《反馈意见表》1份,请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