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均代表:
你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蜂桶寨乡盐井坪村快乐沟1、2、3组公路硬化,蜂桶寨小区亮化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蜂桶寨乡盐井坪村快乐沟1、2、3组公路硬化问题,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通组公路不属于农村公路管理范畴,通组公路硬化需向蜂桶寨乡盐井坪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申报。目前,我局也正在积极向省、市交通运输部门争取,待争取到项目后,将由盐井坪村村民委员会按程序对快乐沟1、2、3组公路进行硬化,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不便的问题。
蜂桶寨小区位于国道351道路旁,小区共有34户住户,为方便农户出行已安装了太阳能路灯,但路灯亮度及数量不能满足农户出行还需进行改造提升。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文附寄《反馈意见表》1份,请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