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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宝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4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回复

发布单位:宝兴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19-10-10 15:24 浏览次数: 字体: [ ]

杨文均代表:

你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蜂桶寨乡盐井坪村快乐沟1、2、3组公路硬化,蜂桶寨小区亮化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蜂桶寨乡盐井坪村快乐沟1、2、3组公路硬化问题,根据《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规定,通组公路不属于农村公路管理范畴,通组公路硬化需向蜂桶寨乡盐井坪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申报。目前,我局也正在积极向省、市交通运输部门争取,待争取到项目后,将由盐井坪村村民委员会按程序对快乐沟1、2、3组公路进行硬化,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不便的问题。

蜂桶寨小区位于国道351道路旁,小区共有34户住户,为方便农户出行已安装了太阳能路灯,但路灯亮度及数量不能满足农户出行还需进行改造提升。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文附寄《反馈意见表》1份,请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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