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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宝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13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回复

发布单位:宝兴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 2019-10-10 15:21 浏览次数: 字体: [ ]

谢元珍代表:

你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顺山村公路硬化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顺山村几公里公路硬化事项,按照《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的规定,村道的管辖归乡级人民政府,因此,你提出的硬化几公里道路的建议可向蜂桶寨乡人民政府申报,县交通局将协助蜂桶寨乡人民政府提供技术指导,并按照规定程序对道路进行验收,确保道路质量,保障当地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随文附寄《反馈意见表》1份,请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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