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计划生育家庭利益保障为重,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及福利保障水平。我局根据宝兴县人民政府《宝兴县独生子女家庭户住院医疗补助实施方案》(宝府发〔2012〕2号)文件精神,在经“本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终审、公示确认”等程序后通过“直通车”的形式为2018年上半年 44位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了住院医疗补助金
28697.40元,实现直接发放,到户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