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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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联系地址: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55号9楼

邮政编码:625700

电话号码:0835-6822031

传真号码:0835-6822031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白耀勇

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敏陶

分管水土保持、水政执法、河长制、河道砂石清理整顿规范、扫黑除恶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元兵

分管规划建设、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组成员:罗宇

分管综合室、移民、财务、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会、档案管理、信访维稳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挂职):刘强

分管农村水利、乡村振兴、行政审批、依法治县、联村帮扶、林长制、群团、妇联、统战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更新时间:2025年9月29日)

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行政管理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和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配合实施“大水调”。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水权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及乡村水务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 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 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投资建议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执行中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及资金计划。指导水利产业经济发展和水利投融资工作。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重要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协调配套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和监测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 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负责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大中水 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实施工作,审核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移民安置验收、后期扶持和监督评估。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移民信访和政策宣传工作,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参与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和协调跨县(区)水事纠纷,负责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利水库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配合开展水电站大坝安全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和对外合作交流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水利行业的地方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参与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和成果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 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县水利局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快从传统水利向现代经济水利、社会水利、生态水利和要素水利转变。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 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提升水网调控能力,把联网、补网、强链作为重点,加快水网骨干工程和大中水利项目建设,加强水网互联互通。

十七、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与县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 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 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组织、协调一般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森林和草原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重要流域水旱灾害联防联控;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二)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县水利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县水利局发布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雅安市宝兴生态环境局协商一致。

 (更新时间:2025年9月29日)

机构设置

一、综合室(负责人:胥志昂)。职责: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督查督办、政务值守、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指导新闻宣传工作。负责重大会议和重要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部门预算、决算和财务报告,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及监督考核。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县级水利、移民资金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承担县本级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水利产业经济发展。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水利行业教育培训、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水利行业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合作交流工作。承办水利行业涉外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和意识形态等工作。组织起草有关水利规范性文件。拟订水利工作政策。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和服务便民化等有关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二、综合业务股(负责人:李星)。组织开展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导城市供水的水源规划。审查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负责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提出水利投资建议计划,监督水利投资计划实施,指导水利投融资工作。承担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标准化管理。承办有关知识产权事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要水利工程建设。组织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查审批。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定额管理。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负责全县骨干水网及重要节点工程、区域控制工程的运行调度。指导大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的运行管理、划界、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监督及水利设施和水利建设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承担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区域内大江大河干堤、重要病险水库、重要水闸的除险加固。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水系连通工作。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工作。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开展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负责水资源调度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权制度建设。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实施用水总量及效率控制、定额管理等制度。指导城市水务有关工作。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 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的实施。按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水土保持监测和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县水土流失调查、监测,组织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开展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拟订全县农村水利政策、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中小水利设施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中小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组织实施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和节水灌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乡镇和村供水及乡村水务工作。指导中小水库、水闸注册登记和安全鉴定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水库、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小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指导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大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管理工作。负责水美乡村建设。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河湖治理保护规划。指导全县水域及其线、滩涂的管理保护和利用,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具体工作。承担水利、移民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水利和移民普法工作。组织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

三、水旱灾害防御股。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应急预案、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水旱灾害联防联控。配合实施“大水调”,统筹开展防洪抗旱、城乡生活及产业供水、农业灌溉用水、电力供水、生态供水、航运等多目标调度。 组织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水库蓄水和干旱影响评估工作。协调指导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四、移民股。(负责人:陈曦)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和动态管理。 拟订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分配预案。指导编制后期扶持相关规划,管理后期扶持基金、库区建设基金项目库,制定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开展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督评估、绩效评价。组织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编制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任务及资金计划。组织指导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实施。组织开展移民安置工作阶段性验收。组织开展大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指导全县水利行业和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信访维稳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和综治维稳等工作。负责大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综合协调保障和政策宣传工作。配合指导大中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编制,负责移民安置概算细化、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安置项目设计变更。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工作。

(更新时间: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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