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宝兴县灵关镇钟灵大道155号
邮政编码:625701
电话号码:0835-5906006
传真号码:无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党组书记、局长:张恒铭
主持单位全面工作。负责全面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晓明
分管综合室、踏勘中心、机关党支部,分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元兵
分管单位业务审批股、财务工作。
党组成员: 朱小僖
分管单位项目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更新时间:2026年2月4日)
县行政审批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贯彻落实各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
(二)承担由县政府划转各职能部门和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相对集中审批;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相对集中许可权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动态调整,及时公开信息并提供查询。
(五)承担行政
(六)负责对依法下放至乡(镇)的行政审批业务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
(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简政放权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有关职责分工。
1.县政府办负责清理规范行政许可事项。
2.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负责国家和省市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负责行政审批流程再造。
3.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后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工作,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行政审批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应当将监管信息、涉及本部门行政审批的法律法规调整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文件及时推送或转交给县行政审批局。
(更新时间:2024年5月14日)
县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室(政策法规股)
负责文秘、会务、机要、信息、宣传、接待、信访、提案、
保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群团、劳资、后勤、安全等工作。负责对本部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监督。
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的宣传、推动和实施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审核。
(二)业务审批股(网络信息股)
承担由县政府划转各职能部门和上级部门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相对集中审批;负责对依法下放至乡(镇)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规范、指导和监督。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审批事项办理中存在的问题。负责行政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现场踏勘事项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信息和网络信息的采集、公开工作;负责审批服务平台运行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组织书记按有关规定设置。
(三)宝兴县踏勘服务中心
负责县级部门行政审批过程中所涉及现场踏勘、技术论证和社会论证等事项的牵头和组织协调,召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联合踏勘、收集汇总踏勘意见和信息共享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现场踏勘工作制度、管理办法,规范和优化现场踏勘工作流程,做好现场踏勘工作相关服务事项。承办县行政审批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更新时间: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