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宝兴县穆坪镇兴盛街1号
邮政编码:625700
电话号码:0835-6822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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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党组书记、局长:王双全
负责全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熊 平
分管: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王双全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负责天保工程、绿化造林、退耕还林、林业科技推广和服务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高伟
分管: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王双全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负责林长制、栖息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法规督查、野保、林政资源管理、行政审批、林政稽查、林业行政案件复议和应诉、林权制度改革、林地流转和林权纠纷调处、联合林场处置、河长制、田长制依法治县、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涉林以及大熊猫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环保问题排查整治、矿山生态修复、森林
党组成员:冯品茂
分管:协助党组书记、局长王双全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负责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办公室、财务、安全生产、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木材加工利用、工青妇、关工委、宣传、人事、保密、档案、后勤、政务信息等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室、森林草原防火股。
副局长(挂职):杨志武
分管:负责“生态共富”工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碳汇开发、现代产业园区、“生态银行”试点等工作,协助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储备林建设。联系县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促进中心,协助联系林业技术推广站和资源保护监督和生态保护修复股(高质量发展方面)。
县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中心副主任:刘铜
分管:助党组书记、局长王双全开展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负责项目、储备林建设,分管资源保护监督和生态保护修复股(项目方面)。
(2026年4月)
宝兴县林业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综合室、森林草原防火股、资源保护监督和生态保护修复股(挂栖息地保护股、高质量发展股牌子)、林长制工作股,领导班子一正三副(挂职副局长1名),下属事业单位5个(含参公事业单位1个),管理森工企业宝兴县森林经营所。现有行政及事业编制人员35人、企业职工22人。主要职责:(一)负责全县林业
(一)综合室(负责人:马文峰)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机关财务、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和信访工作。组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开展并承担全县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有关事务。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组织和监督部门预算执行。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拟订全县林业的发展战略、规划并监督实施。编制林业年度生产和投资计划,监督管理预算内投资项目。负责林业综合统计、内部审计工作。牵头国有林区、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等改革相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组织全县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稽查、绩效评价。指导政策性森林保险及金融贷款工作等。
(二)森林草原防火股(负责人:刘兵海)
承担森林防火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及小火打早打了工作,落实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参与编制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火灾预防工作,发送森林火险信息。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 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明确的其他工作。
(三)资源保护监督和生态保护修复股(栖息地保护股、高质量发展股)(负责人:王存虎)
承担全县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拟订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国有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承担林地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农村林地林木承包经营、流转管理。2.组织开展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承办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3.指导管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4.指导全县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工作,管理全县重要湿地。5.监督管理国家公园外全县各类自然保护地。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相关工作。6.承担并监督指导本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和听证等有关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7.落实国土绿化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土绿化、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编制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和其它植树造林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全县荒漠化、石漠化动态监测和防治。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8.拟订全县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全县林业产业化经营、产业结构调整及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生态旅游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县林业科技推广,指导协调对外科技交流和科技协作项目实施。承担林业科技标准化、数字化建设和知识产权等相关工作。9.监督管理全县森林开发利用、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10.承担县绿化委员会协调机制日常工作。
(四)林长制工作股(负责人:张银菊)
承担林长制工作股全面工作。负责林长制、河长制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林长制督查考核。
(更新时间: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