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灵关镇钟灵大道155号8楼(县司法局和新电信大楼之间)
邮政编码:625700
电话号码:0835-6822022
传真号码:无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 14:30-18:00
局党委书记 任 江
全面主持卫生健康局党委工作。
联系穆坪片区,县人民医院、穆坪镇卫生院。
局党委委员、局长 任 丹
全面主持卫生健康局行政工作。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爱国卫生、卫生乡镇创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公共均等化工作、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公共卫生绩效考核及等级评审、设备采购和项目建设。
联系灵关片区,县中医院、灵关镇中心卫生院、大溪乡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局党委委员、宝兴县监察委员会驻宝兴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冯伟
负责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副局长 杨晓鹏
负责医政医管、无偿献血、医疗保障、药物政策和药械管理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妇幼健康、计划生育、健康扶贫工作、安全生产、对口援建、乡村振兴、民族卫生、乡村一体化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医药工作、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工作;负责康(医)养产业、老龄健康工作。
联系东河片区。蜂桶寨乡卫生院、硗碛藏族乡中心卫生院、计生协会。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侯华清
负责综合事务、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党务、群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帮扶工作;负责机关运行事务、目标管理、政务公开、外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科技、培训教育、干部保健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统计、宣传;负责综合监管、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依法治县等工作。
联系西河片区。陇东镇中心卫生院、五龙乡卫生院。
(更新时间:2026年1月15日)
(一)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政策。负责起草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执行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
(三)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执行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协助市卫生健康委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
(八)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协助完成市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领导、重要外宾来宝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和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雅安和健康宝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乡镇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川西医养中心。四是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
2.与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全县医养结合与康养产业发展的具体工作。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县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4.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更新时间:2026年1月15日)
(一)综合室(体改办)。
拟定机关运行工作制度并督促实施,负责文电、档案、机要、后勤保障、安全生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安排组织重要会议、保密、政务信息、
负责卫生健康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监督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负责组织有关重大处罚、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承担有关行政应诉、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拟订公立医院改革重大政策,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承担县深改领导小组安排日常工作。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及干部出国(境)政审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表扬,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评审。承办局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和科教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县级卫生健康科研项目、新技术评估管理、重点科研基地建设,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拟订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指导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拟订卫生健康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和专科医师培训制,组织指导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协助市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实施,指导并监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国外贷款项目,指导预算管理单位发展规划和基本建设管理。指导和承担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大
承担全县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拟订卫生健康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信息化和统计工作,参与全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宣传、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的目标、规划和规范,负责卫生健康系统新闻宣传、健康教育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卫生健康新闻宣传业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杂志编辑工作,负责舆情监测处置,负责统筹局机关门户网站等网络宣传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健康新闻宣传人员培训。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新闻和信息发布。
(二)业务一股(重传办)。
拟订综合监督体系建设相关政策,管理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负责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本辖区内的各类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和绩效评价,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负责传染病、慢性病、精神卫生等防治工作。承担县爱卫办日常工作,拟订爱国卫生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有关政策、规划、标准和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专业机构及队伍建设。负责有关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
拟订农村卫生健康和社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健康政策的落实。牵头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组织实施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术标准和规范,推进妇幼卫生健康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负责计划生育工作。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
(三)业务二股(医养办)。
拟订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地方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医疗机构评审预防、保健、康复、护理、临床用药及评审、评价等工作。负责重要任务和重大会议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办工作。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其他突发事件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贯彻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广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管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拟订全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政策。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中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拟定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中
拟订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针对民营医疗机构
机关党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按规定对卫生系统党群工作进行指导。机关党组织书记按相关规定配备。
(更新时间: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