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宝兴县灵关镇恩灵街2号
邮政编码:62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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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波(党组书记、局长、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单位全面工作。
张涛(党组成员、县公路养护段段长):负责公路养护段全面工作,主管交通工程建设工作,分管规划建设股,负责防汛防地灾、田长制等工作。联系硗碛乡、蜂桶寨乡,发改局、自规局、文体旅游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
岳虎(党组成员、副局长):联系公路养护段,分管监督管理股,负责安全应急、森林防灭火、工程质量安全和监督、农民工工资管理、行政审批、林长制、河(湖)长制等工作。负责省道432建设工作项目。联系五龙乡、陇东镇,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方面)、经信局、审计局、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水利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
张晓茜(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综合室(含财务)工作,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文明城市创建、信息宣传、信访维稳、乡村振兴、后勤保障、工会等工作。联系穆坪镇,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工会、妇联、团委、残联、信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健局、乡村振兴局、医保局、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局、民政局。
罗杰(党组成员、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协助局长负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分管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宣传、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以及一般案件查处和协助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环保(爱国卫生)等工作。联系灵关镇、大溪乡,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教育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更新时间:2024年1月19日)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3.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4.负责全县水路交通发展规划编制,水路运输与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监督管理,港口和航道建设监督管理、水路养护监督管理等。
5.负责全县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全县公路养护监督管理等职责。
6.负责
(更新时间:2019年1月19日)
根据职责划转,县交通运输局内设机构调整为:
(一)综合室(交战办)(负责人:张梓瑶):
组织协调局机关工作,负责文秘、政务信息、督办、档案、机要、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劳动工资、会务、政务值班、接待工作,承担绩效管理、政务公开、保密等工作;负责
组织
负责起草交通战备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交通战备、通信线路保护的方案预案,
(二)规划建设股(负责人:杨涛)。
负责组织编制全县交通行业中长期总体战略、发展规划及交通基础设施、交通运输等专项规划;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负责
组织拟订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县公路、水路建设项目实施、质量安全和质量监督;监督职责范围内交通在建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造价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秩序;承担公路、水路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资质管理工作;承担重点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审查和竣工验收;负责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科技项目、科技信息的交流、鉴定、评审和推广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水路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负责全县县乡公路、水路养护监督管理、养护工程计划工作,督促检査计划实施情况;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査危(病)桥、隧道、险路、港口码头渡口和公路安保工程等公路安全
(三)监督管理股(陆科见)。
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按规定负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公路、水路综合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査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编报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督促指导实施,检查安全
参与拟订综合运输发展战略;参与组织拟订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负责行业发展政策及有关标准规范的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监督管理和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及站场、车辆维修、汽车租赁、驾驶员培训等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运输、应急客货运输和公路、水路联合运输,承担公路、水路运输业经济运行分析,参与运输价格管理;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和船舶、渔船的检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有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通航水域运输企业和港口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公共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路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内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县级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相关业务,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负责县政府政务服务交通窗口的管理工作,集中承担县级道路运输、航务海事、船舶检验、公路路政、交通建设管理行政审批、许可等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发放行政许可证;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县级相关部门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做好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统计、调研;负责提供有关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的咨询服务;承担交通运输部门行政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组织书记按有关规定设置。
(更新时间: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