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雅安市宝兴县灵关镇南路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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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
陈晓乔(党组书记、副局长)
主持县财政局党组、县财政局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国库、综合政府采购监管、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票据监督管理中心,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和财政改革工作。
齐成娅(局长)
负责财政局全面工作。
杨星(党组成员、国有企业党工委书记)
主持国有企业党工委工作。分管: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陈翠(党组成员、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组组长)
负责督促领导班子落实全面
徐连芳(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
分管资环、行政政法、社保、预算绩效管理等工作。
杨维芳(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管科教与文化、农业农村、法规与税政、会管、行政审批、金融、经建(“6·1”芦山地震灾后重建、县城功能疏解,小水电清理退出)等工作。
黄超兰(党组成员、国有企业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分管办公室(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财务、信访维稳、信息化建设、联村帮扶等工作)。分管县属国有企业党建和安全工作。
协助杨星同志分管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协助陈晓乔同志分管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胡光军(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
主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分管债券债务,“4·20”芦山地震灾后重建资金申请审核等工作。
(更新时间:2025年7月24日)
县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县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县与乡(镇)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县级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和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中县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和组织实施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县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按规定协调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
(十二)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负责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组织全县会计专业资格考试。
(十三)代表县政府对县属国有企业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县属国有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监管,负责监督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指导和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组建、改革、改组工作。
(十四)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更新时间:2024年7月8日)
县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竹颜)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督办、政务公开和信访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
负责规划和实施全县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县级金财专网的运维管理和全县金财综合业务系统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和网络安全工作。
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
(二)预算国库股(负责人:石梅)
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全县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县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县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县对乡镇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县财政预算。
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县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组织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财政票据。
牵头建立绩效管理制度机制。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三)债务金融股(负责人:冯睿)
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负责
承担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等。承担按权限管理的国有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
拟订全县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和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等工作。按权限承担地方债券发行、兑付等管理工作。承担经济合作和外事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县级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管理工作。承办涉及港澳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财政有关事项。承担政府外债有关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承担本部门外事管理工作。
承担经济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发展改革、商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办理基建投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四)综合业务股(负责人:乐雅莉)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承担宣传、文化体育和旅游、科学技术、教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县级财政民口科技资金和财政教育资金。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承担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全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气象、扶贫开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建设和财政改革工作;参与涉农补贴政策研究;负责乡镇财政考核及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协助开展农村公益性建设工作。
(五)财监会管股(负责人:李馨)
研究提出财税立法建议。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负责管理评审专家、供应商信息库。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县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县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全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县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牵头建立财政监督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人:陈晓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机关党组织书记按有关规定设置。
(更新时间:2024年7月8日)